人们谈和谐问题,往往把和谐归为三大种类:人与自然的和谐、社会内部各系统之间的和谐、人与人的和谐。但我们不能忽视“看不见的和谐”,即个体自我利益层面、精神层面、心理的和谐及价值认同的和谐。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卡缪曾在哲学意义上解释了这样一个现象:当一个人发现,没有任何美好崇高的目的可以填补他自身和他的命运之间的鸿沟,在这条鸿沟上没有架起一座通往天堂或人间乐土的桥梁的时候,反抗的精神便油然而生。卡缪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: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不容忽视,个体内在心理和谐不容忽视。
(摘自《学习时报》)